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提升我省服务型制造发展水平,按照《云南省发展服务型制造实施方案(2017-2020)》(云工信产业〔2017〕511号)目标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总体安排

推进制造业与互联网、服务业深度融合,以《云南省发展服务型制造实施方案(2017-2020)》重点工作为导向,聚焦供应链管理、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服务、信息增值服务、定制化服务以及网络化协同制造等重点领域(见附件1),遴选和培育一批省级示范企业(项目、平台)。

二、申报条件

(一)共性条件

1.申报示范企业(项目、平台)的主体应在云南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2.申报主体服务型制造发展符合国家和省服务型制造发展方向,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成效显著,市场前景较好,对行业服务型制造发展起到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3.申报主体两年内(2018年1月1日后)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二)专项条件

    1.申报企业应为具有鲜明转型特点的制造业企业。在本行业或行业细分领域内,其生产技术与工艺、服务能力与水平等具有一定优势地位。企业通过模式创新能够形成核心竞争力,并在战略规划、管理运营、模式创新、平台建设、人才培养、服务绩效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

    2.申报项目应为围绕提升核心制造能力开展的项目,且已投入运营。申报主体须为制造业企业,可为委托开展项目的甲方,也可为对外提供服务的乙方。项目在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升经营效率和市场占有率等方面实现了预期目标。项目实施后申报主体的服务型制造特征更加明显,核心能力更加突出,市场地位得到加强。

3.申报平台应为从制造业企业衍生出的服务平台或第三方专业服务平台,也可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组织等服务机构,平台可以面向行业提供专业服务,也可以面向区域提供综合服务,截至申报日正式投入运营时间须满一年。平台应提供研发设计、知识管理、工业技术、人才、融资、知识产权等专业服务,并在服务体系建设、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模式等方面有所创新,能够有效提升制造效率和能力,有效降低企业间交易成本和合作风险。

三、程序及要求

(一)各州(市)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负责组织本地区示范推荐工作。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组织、筛选优秀制造企业或有关单位申报。

 (二)请相关申报主体按“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申报书”(见附件2)要求填写申报表,编写申报书并提供随附材料。各类申报书和随附材料按申报主体单独装订成册(一式4份,同时以光盘形式报送电子版),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申报材料汇总、审核,并填写“服务型制造示范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于2020年2月28日前报我厅产业政策处。

(三)我厅将根据各地申报材料,组织开展评审,结合必要的实地调研和现场答辩等程序,择优选出一批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对有一定模式创新但暂不具备示范条件的,列为培育对象。被确定为省级示范的,将在国家开展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时优先推荐。

(四)附件及文件可在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方网站(http://gxt.yn.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联系人及电话:艾宗芳 0871-63513030  

成雪莲 0871-63512693

联系邮箱:448459176@qq.com

地址:昆明市永安路37号

附件:1.遴选重点领域

          2.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申报书

          3.服务型制造示范推荐汇总表

202001141052533164.doc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