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山东玖平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年加工5万平方米安全中空玻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加工5万平方米安全中空玻璃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玖平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汶上经济开发区(如意路9号鲁南重工院内);

建设内容:项目主体工程为1处生产车间,车间内布置钢化炉、全自动玻璃切割机、玻璃四边磨、快速磨边机、玻璃清洗机、丁基胶涂布机、分子筛灌装机、中空玻璃封胶线、铝条折弯机各1台,建设1条安全中空玻璃生产线,辅助工程为1处办公室,环保工程包括二级活性炭吸附箱、排气筒、危废间、一般固废暂存区。项目职工定员10人,每天运行8小时,每年工作300天。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包括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杨经理

联系电话:1596413037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