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
《“十四五”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
与经济转型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改振兴〔2022〕14号

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林草局:

  为贯彻落实《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2021—2035年)》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十四五”时期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和经济转型的重点任务,国家发展改革委、林草局会同相关部门编制了《“十四五”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行动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十四五”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行动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 家 林 草 局

2022年1月5日

   

  

  

  相关链接:《“十四五”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行动方案》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