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居民医疗、养老保险征缴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25

开发区各位居民:

2017年开发区居民医疗、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已全面启动,现通知如下:

一、征缴期限

2017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将采取合并征缴的形式同时进行,缴费期限为2016年11月28日至2016年12月16日(限工作日期间办理业务)。

二、参保范围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具有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户籍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和学籍在开发区的在校学生。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户籍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居民。

三、缴费标准

1、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在校学生个人缴纳140元,普通居民个人缴纳240元。城镇“三无”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孤儿、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及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以每年的12月31日为计算日)参保居民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承担,以上特殊居民按照民政、残联、老龄委等部门核准的缴费申报期间的身份进行确认。

2、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普通居民缴费标准有每人每年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等档次,低保户、五保户等缴费困难的特殊居民经个人申请,社保中心审批后,可按100元标准缴费。

四、办理流程

1、在校学生按学籍在所属学校办理参保;

2、往年已在开发区参保居民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请将户口薄首页、索引页、参保人页与参保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面a4纸上)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手册》直接到工商银行东城支行(金融港处)或胶州路支行续保缴费。

3、新参保居民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单险需复印件1份,参加双险需复印件2份)先到阳光社区工作站、金水社区工作站或者东凯社区工作站办理新参保登记,再到上述两个工行网点缴费参保。

4、往年在东营市其他县区已参保的居民,因户籍原因转入开发区有意愿在开发区参保的,需先到原参保经办机构办理减员(原因填写跨区县转移),再按照新参保居民流程参保。

5、70岁以上老年居民请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到上述三家社区工作站报名参保。

6、特殊参保居民请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及低保证或残疾证等特殊人员证明材料直接到开发区社保中心(开发区管委会b座东大厅29、30号窗口)办理参保手续。

7、幼儿园儿童按普通居民方式办理续保或新参保。

五、注意事项

1、户籍在开发区且未参加城镇职工保险的居民如不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请到所属居委会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人员信息登记表》。

2、东凯社区工作站:8308085,金水社区工作站:8902275阳光社区工作站:15554616695

开发区社保中心:8325069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障管理中心

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