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区战略新兴产业引导基金成功发布

发布日期:2019.11.19

为加快推动全县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静海县金融办结合全县实际,积极创新融资方式,提出金融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七条措施:

一是探索间接融资途径。围绕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合理运用集合贷款方式,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利用银行间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和集合票据等债务性融资工具。发展集合信托、集合理财和集合债券等集合性债权融资,大力开展金融租赁业务,多渠道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二是拓宽直接融资渠道。落实好市、县两级政府对上市企业的奖励政策,引导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等国内市场及境外市场直接融资。力争“十二五”期间完成7—8家企业上市。

三是完善保险体系。支持贷款保证险(信用保险)发展,探索建立保险、担保、政府和银行的四位一体的融资风险分担机制。

四是完善担保服务体系。建立政策性、商业性担保和再担保的信贷风险分担机制。鼓励设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公司,形成有效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今年将新建担保公司不少于3家,“十二五”期间新增10家以上,力争总数超过15家。

五是完善准金融机构体系。充分利用各类金融资源,大力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等准金融机构。鼓励在高新技术行业和集中区域设立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引导现有机构通过资金、股权和服务等方式与商业银行加强合作。力争在“十二五”期间新建小额贷款公司10家以上。

六是大力引进金融机构。积极推进银行分支机构入驻,今年力争新开业4—5家,三年超过15家。努力与各金融机构合作组建村镇银行,吸纳当地大型企业加盟金融机构,更好的为本地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今年力争有一家村镇银行开业。

七是强化政府服务。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知识培训,编发融资知识手册,不定期组织科技型中小企业财务人员融资知识培训。引导企业实行公司治理,增资减债,改善财务管理,增强信用意识,使其成为合格的融资主体。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的联系交流。每季度组织一次金融机构和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对接会,促进资金供求双方的对接,为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倾尽全力提供最优质的服务。